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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多,人手少,城市管理中的小马车怎么能坏呢?面对管理权力少、管理手段少、执法保障少、群众理解和支持少、取证难、执法难、根治难、治疗后易死灰复燃、执法中易对抗的现状,如何以新的管理理念适应新的形势,不辜负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新期望?嵩山区的做法是以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等城市建设管理领域为改革重点,坚持建设与管理分离、管理与干线分离、先易后难、分类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率先在全市实施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通过招投标进入城市管理行业,承担起城市保姆的责任,从而改善城市面貌和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带来城市管理的新气象。
嵩山区总建筑面积约30平方公里,人口约35万。自2007年以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该区先后将道路清扫、城市垃圾清运、园林绿地维护、小广告清理、视频监控和维护等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推向市场,初步实现了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截至目前,区内新老城市道路清扫面积791万平方米,其中环卫企业承担649万平方米,占82%;年垃圾清运量13万吨,企业承担4.7万吨,占36%;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169万平方米,企业园林养护面积达到156万平方米,占92%;所有小广告都由物业公司清理,实现全覆盖。
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区内城市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组成城市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借鉴国外运营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市场化改革方案,确定运营模式,核定运营资金,检查指导招投标工作,建立规范的考核和奖励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和运营机制,确保市场化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科学计量是城市管理市场化的前提。在企业承包资金的审核中,松山区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理念,科学地确定了清扫面积和工人数量。同时,本着科学修正的原则,根据垃圾数量和燃料价格都是动态的特点,对垃圾清运费用进行动态核定,并在年底再次进行费用修正,确保市场运行的稳定性。准确选择服务企业是城市管理市场化的关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区逐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向社会公布采购服务项目内容、承担主体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吸引社会广泛参与。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担主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明确范围、数量、质量要求、支付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监督和合同以确保服务质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否成功,业内人士认为有三个标准:第一,财政负担是否划算;第二,政府监管是否到位;第三,企业服务质量是否高。嵩山区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以相同的运营成本,将社会管理力量提高了十倍以上,实现了一人一岗、一岗一专、多职能的转变。据报道,在以相对理想的价格推出服务后,该区通过对相对较少的执法人员实行统一调度和指挥,改变了各自为政、重复运作和相互推诿的局面,相应提高了行政效率。在企业服务监管中,松山区主要采用合同管理,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规定政府投资、企业提供服务的种类、数量和标准等。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政府和企业也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及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合同外,区城管部门还通过暗访、集体问卷、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和督促企业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模式,确保合同的落实。由于实行公开绩效、公开考核、公开竞争、淘汰垫底,我们必须想出更多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提供优质服务,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一位企业负责人说。(驻地记者杨从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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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赤峰市松山区城市管理市场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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