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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赤峰市民政局了解到,从9月18日起,赤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将不再为任何部门或个人发放婚姻登记备案证明或无婚姻登记备案证明(简称单证)。

赤峰民政部门不再发放结婚证

据了解,民政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备案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除涉及台湾和九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为任何部门或个人出具婚姻登记备案证明或无婚姻登记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单证)。9月18日,赤峰民政局接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的指令,决定从即日起正式暂停此项业务。

赤峰民政部门不再发放结婚证

赤峰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简化行政管理和下放权力,以方便各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跨部门信息检查的具体措施。如果相关部门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依据了解和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可以通过开通信息核对口、公务信函等方式直接完成部门间的信息核对,从而减轻当事人的负担。(记者董通讯员赵日辉)

赤峰民政部门不再发放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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