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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自5月1日起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实行案件登记制度的有关情况。

根据最高法院的部署,从5月1日起,国家法院将实行登记制度,取代以前的备案审查制度。这一改革对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解决人民反映的立案难问题,促进公平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登记制度实施后,当事人提交的答辩状及相关材料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提起诉讼。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初始案件,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申请和国家赔偿申请。 据了解,2014年我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10.7万余件,占自治区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登记制度实施后,预计案件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审判工作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两级法院将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立案、审判和执行效率,为构建和谐赤峰和赤峰法治社会做出贡献。

标题:该市的两级法院现已全面实施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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