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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4年,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全区法院系统评估中获得第一名。到目前为止,该院连续三年在自治区法院系统行政审判单项考核中名列第一。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召开一次行政审判发回案件分析会,两院共同分析了发回重审案件的原因,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提高了案件质量。2014年,中级人民法院还组织了7个观察法庭,由审判长主持审判,其他法官当场审查,全体工作人员在审判后发表意见。针对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进行调查和布置,有效提高了法官驾驭审判的能力和审判工作水平,极大地提高了案件质量。与此同时,中级人民法院也积极探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的新举措,相继出台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实行异地集中审理行政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方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同时,还引入了行政案件陪审员全程参与制度,扩大了陪审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公开性。2014年,赤峰中级法院行政案件的陪审团率达到100%。(记者王延国)
标题:赤峰的行政审判取得了“三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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