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赤峰市餐饮业商会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倡导绿色环保、节俭用餐、文明用餐,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点菜、文明用餐、无剩菜、无剩菜的良好氛围,赤峰市餐饮业商会专门制定了《餐饮服务单位剩菜奖惩办法》。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赤峰市内的宾馆、饭店、饭店、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
《办法》规定,文明餐桌行动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即:在餐厅和食堂入口处设置文明餐桌行动海报或广告牌,在餐桌上放置体现“无剩菜、无剩菜”主题的温馨提示牌;点餐时,服务员向顾客明确说明菜肴的数量,建议顾客合理搭配菜肴,引导顾客合理用餐,文明用餐,科学包装,避免浪费,确保没有剩菜剩菜;顾客吃完后,服务员建议顾客打包未用过的饭菜,并免费提供一个环保的打包午餐盒。
市餐饮业商会将会同市文明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达到上述三点进行检查。对表现好的单位,将优先选择信用等级、星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和文明单位。对不给力、剩菜严重的单位,将给予以下三种处罚:餐饮企业不履行提醒义务,造成消费者严重浪费,经执法人员发现或投诉查实的,市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市文明桌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曝光;对被新闻机构曝光且整改不到位的,在评审酒店餐饮星级、企业信用等级、餐饮安全量化分级时,将酌情扣分,不评选为各级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单位、诚信服务示范窗口、文明单位。(记者哨实习生张楚)
标题:赤峰市出台了餐饮服务单位剩菜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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