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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农牧民学习方法和用法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敖汉旗召开。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周立铭;冯,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王国林;张德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董等参加了会见。

在交流会上,周立铭强调,在开展农牧民学法活动中,要注重培养农牧民的权利观念,让农牧民熟悉日常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使用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在权利受到侵犯时,积极寻求有效途径,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协调组织、宣传、民政、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协调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经常深入到一线监督。评价工作应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采取个别访谈、对话交流、抽样调查、群众评价等形式进行评价,科学确定内容和分值,更好地反映民意。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农村牧区普法和依法治国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农村牧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董向代表们介绍了我市农村牧区法制宣传教育情况。他说,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8337发展思路和自治区第六个五年计划,把农村牧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赤峰市依法治国的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注重加强农牧区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增强农牧民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切实保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显著提高我市农村牧区法治管理水平。 与会代表考察了敖汉旗北子府镇北子府村和新会镇扎赛子婴村的农村牧区法制建设进展情况。

标题:召开了农牧民学习和运用法律工作经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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