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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析了新大气法条文,整理了具体的职责任务116项。 其中与环境保护部相关的有27项,我们与任务复印件、责任部门确定了完成期限”。 今天( 29日)下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资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员会、国务院法制阀、环境保护部共同主办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大气法》)贯彻座谈会实施,

年1月1日,将实施备受瞩目的新大气法。 相对于2000年修订的大气法,新版大气法的条文从修订前的第7章66条扩大到了第8章129条。

新法重新整理了大气环境质量与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的关系。 2000年的大气法把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出总量放在了更重要的位置,新法把防止大气污染的目标定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陈吉宁表示,新法约1/3的条文提到了大气环节的质量,相关表达达36处。

新法越来越强调地方政府和公司两个重要主体的责任,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明确要点排放单位的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比较公司违法价格低的问题,提高对公司违法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法追加了多项汽车污染控制条款,规定“必须制定燃料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与国家汽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关联,同时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新大气法中规定了多个法律责任和行政措施,“国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这样的表现很多,没有具体的日程。 新法的责任条款基本上规定了被监督管理对象的责任,监督管理主体的责任尚未确定。

在座谈会现场,参加者收到了两个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任务表。 表中详细表示了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对应的具体条款和事业任务,在责任主体部分变粗了。

陈吉宁表示,环境保护部已经确定了新法下的业务分工。 除了环境保护部责任复制相关的27个项目外,还指出了新大气法中其他责任的归属。 其中相关部门的责任有55项,与地方政府责任相关的有34项,“需要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部门推进执行”。 (记者刘星)

标题:“陈吉宁:已确定新法中涉环保部的业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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