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90字,读完约6分钟

这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如果事故当事人能以生命为先的态度处理案件,就不会发展成面临牢狱之灾。红夜律师服务组的律师盖群的讲座内容与此有关。请往下看

交通事故是由阴阳分开的

俗话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但是对于居住在红山区的丛女士来说,生活中的突发事件来得太突然,太令人心碎了。从2012年到2014年8月31日,在遭受失去丈夫之苦的同时,她也经历了一场可怕的诉讼,以求正义。幸运的是,法律终于为她主持了正义,她的眼睛,已经哭了眼泪,又充满了泪水。 事情必须从2012年开始。那年的一天早上,一个坏消息传来。如果不是因为警察,丛女士绝不会相信和她在一起多年的妻子会因为一场交通事故而失踪。 丛女士说,事发当天早上,她妻子告诉自己中午想吃饺子,然后就出去了。听了妻子的话后,她去早市买肉末,当她到家时,她包好了饺子。在包饺子的时候,电话里传来了她的妻子当场死于交通事故的消息。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后,她震惊了,就像晴天霹雳劈在她的头上,她的大脑是空白色,她的饺子皮掉在地上没有感觉。 原来,丛女士的妻子骑车外出,在过马路时与一辆拖拉机相撞,当场死亡。我还没吃过饺子。生活了多年的夫妇突然阴阳分离。蚕丛女士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她觉得天要塌下来了。 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死者已经去世,活着的人将继续过着坚强的生活,不管有多痛苦,就像丛女士一样。在处理妻子的善后事宜时,丛女士也在寻找对妻子的死亡负有责任的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丛女士一直在等待交警部门的责任最终确定。后来,交警部门先后做了几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终结果是双方对交通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根据事故的结果,肇事人只能承担民事责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看到这一点,也许读者会说,这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有什么好说的?不对,我们不仅可以在这里谈,而且也有必要谈很多,因为这个案子的发展让很多人感到惊讶。 滥用加剧了矛盾 在接到交警部门出具的最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在律师的建议下,闹事者祁某和丛女士坐到谈判桌旁进行调解。这可能是因为交警的责任被认为是同等责任,所以闹事者的态度非常强硬。经过律师的几次努力,这个麻烦制造者拒绝让步,最终由于几万元的差额未能达成协议。 经过几次不成功的调解,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最让丛女士无法接受的是,肇事者齐及其家人对此事的态度是无休止的。尤其是对于丛女士妻子的死亡,齐和他的家人感到委屈,并质疑她的死亡可能与自杀有关。只有到那时,他们才撞上自己的车轮,变成了信的吸入式。经过多次调解,齐觉得这个说法越来越有道理。但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种态度使此案进入了一个不可预测的局面。 事故责任证书被推翻了 如果调解失败,面对齐及其家人的恶毒攻击,丛女士无法忍受,放弃了调解。在愤怒之下,她向人民法院起诉齐,车主宋和保险公司的保险事故车辆,同时。 法律是公平的,意想不到的结果出现了。最后,人民法院以祁持有的驾驶证与许可驾驶模式不符为由,重新认定本案交通事故责任,最终认定祁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由于事故车辆投保了交通保险和商业第三方责任保险,人民法院判给保险公司40多万元的全部赔偿。 丛女士手里拿着判决书,喜忧参半地大哭起来。 涉嫌交通事故 一向以交通警察事故责任证书为依据的祁,在面对判决时大为震惊。这个案子怎么可能被逆转?令他惊讶的是,他和他的家人突然惊慌失措,失去了他们的位置。 交通警察部门得知人民法院的判决后,重新出具了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祁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 公安机关立即立案调查齐涉嫌交通事故。齐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后,丛女士立即打了一个组合拳。以祁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应负全部责任为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多方当事人对剩余款项承担赔偿责任。 在审判现场,原告的代理人、公诉机关和被告的代理人进行了辩论。 1.丛女士的代理人要点:本案中,代理人就齐的逃逸行为进行了本案的重要论证。 1.《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受理登记表》,表明案件是由值班民警举报的,报警人是交警支队某区大队的交警。 2.调查记录显示,司机不在现场,他的驾照没有被扣留,也没有找到其他当事人或证人。说明齐无故离开事故现场,有逃跑的客观行为。 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地图显示司机不在现场。 4.齐询问笔录:事故发生后,我通知家人报警,我站在一旁等着。离开现场后,交警说我今天可能回不去了,所以让我先回去吃饭。 5.齐亲属张询问笔录:你是怎么知道这起事故的?戚猛打电话给我,说他打了人。让我快点过去。我没有在现场看到齐。 从以上五点可以看出,交通事故发生后齐没有报警,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地图也证明齐不在现场。同时,交通事故发生在同一天上午8: 00,齐询问记录时间为9: 48,在此期间齐已有近2个小时不在事故现场。齐虽然以交通警察同意回家吃饭作为逃跑的理由,但在民事审判中被其否认。以上证据证明,齐并未受伤,也未救治死者,而是逃离现场。 二、公诉的要点: 1.至于祁某是否构成逃逸,本案补充调查结果无法确定。 2.事故发生后,尽管齐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调查,但他的行为并不构成自首。 3.齐能够如实解释案情,其行为构成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理。 第三,齐保卫战的要点: 1.事件发生后,齐害怕被打,就一直站在事件的边缘。交通警察处理完现场后,齐随交通警察到了公安机关,齐没有逃跑。 2.在另一起民事案件中,丛女士得到了赔偿,她无权要求民事赔偿。 3.齐主动去公安机关解释他的犯罪行为应构成自首。 案例结果 2014年8月31日,该案由法官调解。最后,齐同意向丛女士再支付9万元的赔偿金,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最终,丛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齐发出了谅解书,齐也被依法判处缓刑。 律师建议 鉴于此案历时两年多,双方最终通过调解解决,红山晚报律师服务组的律师就此事提出建议,称在类似案件中,尤其是在调解阶段,态度决定一切。就本案而言,如果祁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能积极与丛协商赔偿,而不是采取谩骂的态度,可能不会进一步扩大矛盾。面对新鲜的生活,没有理由感到苍白。许多事情,案例如何发展,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态度。

标题:交通事故的惊人逆转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