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87字,读完约1分钟
6月4日,宁城县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宁城县甸子镇一家活鱼批发店用带密码的电子秤欺骗消费者,并通过减两斤来谋取利益。
该局行政执法人员和质量研究所专业计量人员立即组成了一个检查小组,前往所报告的活鱼批发商店。在批发商店使用的两个100公斤电子秤经过验证。
计量检定发现,在使用电子秤称重时,只需先按下价格键,然后随意按下1-8个数字键,显示屏显示称重数量比实际重量增加了输入数量的1/10。秤确实被篡改了。
在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的调查中,鱼贩供认不讳。承认为了赚取利润,我事先从省外某处用作弊密码购买了这个电子秤,并在批发活鱼时从重量上收回了差价,从而赚取了不正当的利润。
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没收了商店中被骗的电子台秤。活鱼批发店老板被给予2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法责令供应商对运行中使用的其他电子秤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孙跃明)
标题:“黑心鱼贩”缺钱,受到严厉惩罚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