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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记者从赤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获悉,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正在进行中。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养老金将在不久的将来重新发放。

据了解,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包括总体调整和倾斜调整两部分。总体调整主要是针对所有退休人员的调整,退休人员每月增加88元;如果养老金低于650元,可以先调整到650元,再根据本项目进行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的连续工龄,不足一年调整一年)。如果调整不足45元,则按45元调整。倾斜调整包括老年群体的倾斜调整和军队离退休人员向企业干部的养老金调整。截至2013年12月31日,70岁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对于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年,养老金将增加5元;军队退休干部养老金调整后,如果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将补入当地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离退休人员每月增加88元,缴费年限每年增加3元。如果调整不足45元,将按45元进行调整,并对退休人员实行倾斜调整政策。(记者董)

标题:赤峰市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从2014年1月1日起重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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