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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向社会公布首批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以督促执行人自觉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据了解,列入名单的这批不可信执行人包括7名法人和67名个人。对于那些被列入名单的人,他们在所有方面的活动今后都将受到限制。首先,禁止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第二是限制金融机构的贷款或信用卡;第三,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四,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支持、市场准入、资格认证等方面加以限制。前几天,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相继公布了一些结盟城市失信者的名单。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史上第一次决定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失信者名单。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筹备之中。(记者陈秀军)
标题:赤峰将“晒”出媒体不信任的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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