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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b21版)
(2)申请认购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a)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b)填写完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投资者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我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我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天(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是,这种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只有在基金成功发行后才能确认。
(二)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以佣金为基础出售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本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理规定为准,新代理渠道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处理时间:基金份额发行日9: 00-15: 00。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提前完成银行借记卡并存入全部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需要亲自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a)填好的银行借记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填好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以下认购材料:
a)填好的银行借记卡;
b)填写完整的认购申请表。
(三)证券公司
原则上,以下程序适用于以佣金为基础出售基金的证券公司。本程序的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理规定为准,新代理渠道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处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 30-15: 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2.资本账户的开立(已经在代销机构开立资本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立账户)
申请开立资本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资本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开立基金账户
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好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在代理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申请订阅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本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后,可以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代理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预防措施
如有其他要求,以各机构的指示为准。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交易平台
1.客户登录招商基金官方网站交易平台(www.cmfchina),按照网站操作指南在网上开立账户和交易基金。
2.业务受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提供24小时服务,除特殊系统调试和升级外,可进行交易。当日15: 00后委托将在下一工作日办理。
3.成功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以立即进行网上交易。
4.招商基金官方网站交易平台网上开户及交易操作详情,请参考招商基金官方网站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引。
(5)招商基金直销中心
1.开盘认购时间:基金份额发售当日上午9: 00至下午16: 00(当日16: 00后的委托无效,需在下一工作日重新提交申请,周六、周日、节假日不予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将全部认购资金转入我们直销中心的清算账户。
到我公司直销中心,提供以下信息,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手续:
(1)本人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者的任何储蓄账户证明。
开户时可以同时办理认购手续,必须填写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我们直销总部的直销账户:
深圳直销账户-账户1: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813189188810001
深圳直销账户-账户2: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西店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9325
深圳直销账户-账户3: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756257923700
北京直销账户: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账号:860189209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上海直销账户: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账号:2160891795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4.预防措施
(1)认购申请当日16: 30前,如果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公司指定的专项资金直销账户,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期)以收到资金的日期为准。
(2)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填写在招商基金直销系统开户时注册的名称,并在汇款目的栏注明“认购招商盛达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汇款认购请注明“认购招商盛达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字样。不要使用非我的银行账户汇款。
(3)募集期结束后,以下内容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转移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未开户的。
b)投资者划拨资金,但未在期限内办理认购手续。
(三)投资者分配的认购资金少于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
d)在发售期截止时间16: 30前,基金尚未到达指定的基金销售账户。
e)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失败认购资金。
(4)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无效申购后3个工作日内,将无效申购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5)如有其他要求,以公司指示为准。
(六)独立的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申购的相关程序按该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1)招商基金直销中心
1.开户和认购时间:
基金份额将于上午9: 00至下午16: 00出售(当日16: 00后的委托无效,申请将于下一工作日重新提交,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予受理)。
2、一般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1)全部认购资金将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汇入我行直销中心直销账户。
(2)到直销中心,提供以下信息,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登记证明复印件。
b)基金业务经理的授权书。
c)业务经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密封卡一式两份。
e)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f)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g)填写完整的相关资金开户申请表和资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
f)中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资金的机构投资者需要指定一个商业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和退还无效认(申请)购资金的结算和汇款账户。该账户可以是投资者在任何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开户时可同时办理申购手续,必须填写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1)全部认购资金将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汇入我行直销中心直销账户。
(2)到直销中心,提供以下信息,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手续:
a)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b)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c)外国代理人的授权书。
d)外国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e)印鉴卡(如无印鉴,以签名为准)一式两份(用于交易业务)。
f)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g)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申请表(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合格投资者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协议。
I)托管银行授权书(由托管银行出具)。
j)托管银行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k)托管银行保留印鉴卡(用于账户交易)。
填写完整的相关资金开户申请表和资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
g)中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资金的机构投资者需要指定一个由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和退还无效认(申请)购资金的结算和汇款账户。该账户可以是投资者在任何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开户时可同时办理申购手续,必须填写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4.我公司直销部门的直销账户:
深圳直销账户-账户1: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813189188810001
深圳直销账户-账户2: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西店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9325
深圳直销账户-账户3: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756257923700
北京直销账户: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账号:860189209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上海直销账户:
账户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账号:2160891795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5.预防措施
(1)认购申请当日16: 30前,如果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公司指定的专项资金直销账户,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期)以收到资金的日期为准。
(2)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填写在招商基金直销系统开户时注册的名称,并在汇款目的栏注明“认购招商盛达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汇款认购请注明“认购招商盛达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字样。请勿使用本机构以外的银行账户进行汇款。
(3)募集期结束后,以下内容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转移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未开户的。
b)投资者划拨资金,但未在期限内办理认购手续。
(三)投资者分配的认购资金少于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
d)在发售期截止时间16: 30前,基金尚未到达指定的基金销售账户。
e)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失败认购资金。
(4)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无效申购后3个工作日内,将无效申购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5)如有其他要求,以公司指示为准。
(2)中国银行
1.机构认购开户及认购时间:基金份额发售当日9:00-16: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接受)。(具体处理时间以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且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其关联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a)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文件复印件;
b)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与基金账户一致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预留印鉴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c)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d)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
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f)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和与基金账户相符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销户申请(单位)》。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询问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印制了《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单位)确认函》。
2)申请认购
a)
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开立交易账户后,可以申请基金认购。机构投资者应首先在中国银行基金销售网点领取《开放式基金(单元)认可与认购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b)
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核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后,申请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收到投资者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我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我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天(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是,这种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只有在基金成功发行后才能确认。
(三)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以佣金为基础出售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本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理规定为准,新代理渠道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处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 00-15: 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提前完成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全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在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原件及单位公章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c)业务经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填好的开户申请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章。
3.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订阅:
a)业务经理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可申请表(申请书)》。
(四)证券公司
原则上,以下程序适用于以佣金方式出售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新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相关招股说明书为准。
1.业务处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 30-15: 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2.开立资本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本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已开立资本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上一年度年检已完成)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法定代表人证书。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申请认购
4.申请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申请认购。
5.预防措施
(1)如有其他要求,以受托经纪人的描述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应注明所购基金的名称或代码。
(五)独立的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申购的相关程序按该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清算和交付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有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专项资金募集账户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以基金登记机关计算确认的结果为准)将转化为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基金权益登记应在出售后由登记机关完成。
V.基金验资及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托管人应当出具基金募集专用账户的存款证明。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发售期限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但基金发售股份总额不得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认购人不得少于200人。
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当天,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媒体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化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基金合同未生效的,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六、基金发售方或中介机构
(a)基金经理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斯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永民
电话:010-66594855
(3)销售组织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费长途电话)
招商基金官方网站交易平台
贸易网站:www.cmfchina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免费长途电话)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子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盛丰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207-219单元
电话:(010)66290576
联系人:曾易慧
招商局基金组织财富管理部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601室
电话:(021)68889916-116
联系人:秦向东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盛丰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207-219单元
电话:(010)66290510
联系人:王
招商基金直接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技园a3单元3楼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何
2、
代理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兼维
3、
代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6223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
委托代理人:深圳中陆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冯雪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
5、
委托代理人:诺亚正兴(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夏朗镇草朗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6、
代理机构:上海豪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长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7、
代理机构:上海田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事实上,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
8、
代理机构: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茅沅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9、
代理机构:上海鲁法克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层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健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
10、
代理机构: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楼310室
法定代表人:严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
11、
如果在本次发行期间增加新机构,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4)注册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玉斌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元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8
传真:021-6335 0177
注册会计师:陶建吴凌芝
联系人:陶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
标题:招商盛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5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