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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2017年医疗质量改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分级诊疗中医疗质量的连续性、重点疾病和医疗技术的质量管理和成本效益比控制、日间手术质量的精细化管理、县级医院和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的提高五个方面明确了未来一年的重点工作内容。
从外界来看,当前的医疗改革正在向深水区推进,这可能成为国家层面对医疗服务提出同步跟进要求的积极信号。当然,对于医疗服务来说,他们所提供的一系列医疗服务能否保证质量的不断提高,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基于此,医疗质量在医疗行业一直被视为“医院的生命”。
所谓医疗质量,实质上是指医疗服务能否保证病人得到应有的治疗,最终走向康复。在中国,医疗质量往往被赋予多层次的含义。例如,医疗质量不仅涵盖了诊断和治疗质量的内容,还强调围绕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关系提供的患者满意度、医疗工作效率和其他医疗服务。在实践层面上,医疗质量直接影响医患关系,与医院自身利益密切相关,被视为医院评级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内容。
当然,有必要认识到医疗服务的对象是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生产,其服务质量也不同于一般商品的产品质量。毕竟,如果产品不合格,我们可以采取类似的措施来弥补。一旦医疗质量出现问题,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就会受到威胁。从这个意义上说,保证医疗质量的提高应该比一般商品的质量标准更严格。
根据《通知》,不难发现,五项重点工作内容明确涵盖了我国医院诊疗服务质量问题频发的环节。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不仅包括了如何保证分级诊疗质量连续性的要求,还包括了医疗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如县级医疗,意在突出医疗改革对均衡诊疗资源的核心要求。
记者认为,医疗质量一直是我国各级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然而,在医改明确了医药分开、分级诊疗等一系列改革内容后,医疗质量应该符合医改的要求。在这个层面上,通知实质上承担了如何实施一系列医疗改革措施的重任。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参与者是否能够按照既定的制度安排一步一步地进行,从而按照诊疗标准一步一步地准确实施救援工作,是检验一个制度决策是否正确的标准。从这个角度来看,《通知》中规定的五项任务具有将医改的重任推给精耕细作的意义。
例如,在加强疾病分级诊疗过程中医疗质量的持续管理方面,通知指出,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基层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双向转诊、快速分流治疗、自上而下联动的要求,引导医疗机构加强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重点的“以病人为中心、以疾病为纽带”的医疗质量管理。
如果“以病人为中心”能够真正实现,那么任何医院在接收病人入院时都可以保证医疗质量的提高。如果在思想层面上简单地保证各级医院员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意识,那么就很难做到“以疾病为链条”。毕竟,各级医院的诊疗设施和医生水平参差不齐,很难实现无缝衔接,如检查结果能否相互识别、首诊是否准确、危重病人转运中的诊疗干预是否恰当等。
又如,在提高县级医院和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方面,《通知》要求以县级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为重点,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二是围绕麻醉、危重医学、影像、实验室、病理学、产科、儿科等专业,引导县级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加强专科能力建设。第三,以介入技术、内镜技术和血液净化为重点,加强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应技术的临床应用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不难发现,医疗质量的提高不同于三甲医院或综合医院,更多的是着眼于如何更好地衔接不同科室之间的工作,以降低患者和诊疗的风险,而县级医院和一些民营医院的质量提高则强调规范化诊疗。毕竟,在医学人才层面上,县级医院和民营医院面临着巨大的人才缺口,这不仅与我国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关,也与当前国家层面上放开社会资本运行医疗政策有关。
一方面,要解决基层医院的人才缺口,培养和鼓励更多的可用人才深入基层,为基层诊疗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分级诊疗、缓解“看病难”铺平道路;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但也要通过制度机制打开诊疗服务的市场门槛,同时严格规范诊疗行为,杜绝民营医院的营利性倾向。
记者认为,在深化医疗改革的背景下,提高医疗质量势在必行。医疗质量作为衡量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不能放松。特别是,作为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医疗质量的提高被纳入医疗改革的范围,需要尽快走上制度化分工的道路。否则,医疗质量一旦难以控制,将不可避免地阻碍分级诊疗等子项目的改革。
标题:医疗质量提升让医改走向精耕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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