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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15日,江西正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和《世界新闻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一个在线投票平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合法性及合规性: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6年8月30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上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至8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上午9:30 ~ 11:30和下午13:00 ~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30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info)以网络形式为全体股东提供一个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上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在线投票。对同一表决权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的结果为准。
6.记录日期: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
7.与会者:
(1)截至2016年8月23日下午15: 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爱西湖一路569号。
二.会议主题
会议审议了以下建议:
1.审阅《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原材料采购付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提案均为特殊表决事项,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分别计中小投资者的票数。中小投资者是指个人或集体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相关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已于2016年8月15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info)和《证券时报》上发布。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注册方法
(1)
公司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才能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您委托代理人出席,您还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必须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您还必须持有委托书和与会者的身份证。
(3)
外国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进行注册,注册时间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请在信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爱西湖一路569号。
4.邮政编码:330096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 info)进行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的联系信息
联系人:王菲、胡;
电话:0791-86397153;
传真:0791-8833813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爱西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
与会者负责他们的住宿和交通费用。
六.供参考的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宣布。
江西正邦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附件一: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7。
2.投票简称:“正邦投票”。
3.提案设置和意见表决。
(1)该议案列出了与股东大会议案相对应的“议案代码”列表如下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列表
■
(2)对上述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和弃权;
(3)当股东对一般提案进行表决时,他们被认为对所有提案表达了相同的意见。如果股东对同一提案的总提案和次提案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分提案进行表决,然后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则以已经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以其他无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提案进行表决,然后对分提案进行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动议的表决须以第一次有效表决为准。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交易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即9: 30-11: 30和13: 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系统于2016年8月29日下午15:00(现场股东大会前一天)开始投票,于2016年8月30日下午15:00(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天)结束。
2.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时,必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登录http://wlt info进行投票。
第四,网上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投票系统根据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就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一样,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以第一个有效的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上有许多提议。如果一个股东只对其中一个或几个股东投票,则在计票时将视为该股东出席了股东大会,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总数;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委任书
作为江西正邦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我在此委托先生/女士出席江西正邦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根据本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并代表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我(或我的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对提案进行表决时,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框内打“√”。投票人只能表达“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而被更改、用其他符号填充、多选或无选择的投票无效,并被视为弃权)
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客户(签名和盖章):
客户的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标识号:
客户股东账号:;客户持有的股份数量:股份
委托日期:年月日
标题: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5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