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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162174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将对该公司的交易进行审查,该公司的交易须经证监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计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法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投资者关注法定公告和投资风险。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特此宣布。

科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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