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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售股实际数量为83,962,2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515%。

2.本次限售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

一、本次收购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Xi安民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或「Xi安民生」)收购HNA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Xi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67.59%的股权及Xi安兴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罗马步行街11,782.84平方米的物业(「本次重组」)。2015年7月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民生集团有限公司向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筹集配套资金的批复(黎[2015]1413号)。本次重组通过非公开发行新发行的股票279,614,437股。该等股份于2015年8月14日注册,并于2015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上的报道。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分别认购66,226,415股、9,245,283股和8,490,566股。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上市和流通安排

1.限售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总数为83,962,2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515%。

3.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52,926,271股,包括316,916,225股限制性股票和436,010,046股非限制性股票。

三.解除限制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四.受限股东解除相关承诺的申请及其他说明

申请解除限制销售的公司股东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在本次重组中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在本次新股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没有违反相关承诺。

V.独立财务顾问对验证意见的总结意见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Xi民生持续监管的独立财务咨询机构,已对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请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超信息”),结论意见如下: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经核实,独立财务顾问认为,Xi民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上市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财务顾问不反对解除Xi民生限制性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六.供参考的文件

1.股份有限出售注销申请表

2.独立财务顾问的验证意见

特此宣布

Xi民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标题: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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