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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份转让
2016年7月6日,深圳市特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慧敏先生与深圳市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创通嘉里”)签订了《张慧敏与深圳市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关于深圳市特佳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详见2016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wwwinfo》刊登的《关于股东同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和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即时公告》(公告号::2016-022),“简化权益变动报告”(一),”
二.股票过户
2016年8月18日,张慧敏先生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张慧敏先生同意将公司15,000,413股股份转让给创通嘉里。
本次证券转让登记完成后,张慧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18%;创通嘉里持有公司15,000,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18%。创通嘉里持有的15,000,413股公司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根据相关规定和《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股份不得在2017年1月15日前上市出售,创通嘉里将继续遵守上述股份出售的限制。
三.供参考的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
特此宣布。
深圳市泰尔佳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标题: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