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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及补充协议,现就相关业务的开通公告如下:
1.从2016年8月23日起,汇成基金开始发售中海优质成长(爱基、净值、信息)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01)、中海分红与利润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11)、中海能源战略(爱基、净值、信息)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信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5001)、中海蓝筹股灵活(爱基、净值、信息)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5001) 净值、信息)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41)、中海证券50(爱基、净值)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01)、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92001、B类392002)、中海环保新能源(爱基、净值、信息)主题柔性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51)、中海收益增强型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类 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61)、中海健康(爱基,净值,信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11)、中海优势精选(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灵活配置净值,信息)发起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907)、中海可转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03,C类00004)、中国海安新本(爱基 中海惠丰纯债券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63910,B类150154)、中海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98,C类000299)、中海惠利纯债券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中海正收益(爱基,净值,信息)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灵活配置(基金代码:000597)、中海向辉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66) 中国航运医药卫生行业选择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78,C类000879),中国航运何新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中国航运创业收益(爱基,净值,信息)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52),中国航运积极增加利润(爱基,净值,信息)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79),中国航运集装箱安全倡议高速铁路(爱基,净值, 信息)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00)信息)主题选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74)、中海中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10)、中海顺信宝本(爱基、净值、信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3)、中海魅力长江三角洲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64)信息)优先价值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届时,投资者可以通过汇成基金销售网点和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基金开户、申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相关业务,并为投资者推出基金申购和申购(包括固定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二.投资者可通过汇成基金认购和购买上述基金(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具体折扣率以汇成基金活动为准。每只基金的原始利率请参考相关法律文件和每只基金的最新业务公告。
在优惠利率期内,如果本公司新增一只通过汇成基金出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通汇成基金认购和认购(包括固定投资认购)业务之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参与上述优惠利率活动。优惠利率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以汇成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本公司将在惠城基金(不含中海惠利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向辉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于慧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丰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中海顺信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中海CSI高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和佳增收益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下同)开展定期固定投资业务
(1)定期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具有固定日期和金额的扣款申购申请,指定的销售机构在约定的扣款日自动完成投资者的扣款申购和资金申购的长期投资方式。
(2)扣除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汇成基金约定每期的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元。
(3)扣除日期
投资者可与汇成基金约定一个固定的扣款日期,该固定扣款日期应符合汇成基金的规定。
(4)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惠城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固定投资业务,相关程序和业务规则遵循惠城基金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将上述基金(不含中海于慧纯债券评级债券发起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丰纯债券评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向辉评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深高铁行业指数评级证券投资基金、中海顺信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合家高收益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下同)在惠城基金进行业务转换。相关业务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的股东将其持有的一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转换为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股份。
(1)适用范围
(1)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
(二)上述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持有上述基金的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转换业务规则
(1)资金转换只能在同一个销售组织中进行,销售组织必须同时代理资金转移和资金调拨;
(2)基金转换以基金份额为单位,转换费用采用单一计算方法计算。如果投资者在T日进行多次转换,转换费用应在一次交易中计算,转换费用不按转换的总份额计算;
(3)“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标明资金转换的方向,并明确标明转出和转入资金的名称;
(4)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格法”,即基金转换价格根据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股份的净资产值计算;
(5)基金份额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任何开放式基金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单笔转让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
当某项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余额低于所转让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中“最低持股比例”的相关规定时,剩余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级。
如果投资者申请将所持有的中国航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余额全部或部分划转,且账户当前累计未缴收入为负数,基金管理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缴收入,并计入划转金额,转换划转的基金份额;
(7)当单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份额和净转让申请份额之和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份额总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应视为基金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组合决定全部或部分转出,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将按相同比例确认;如果转出申请是部分确认的,则未确认的转出申请不会延期;
(八)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让方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受让方基金必须处于可购买状态;
(9)投资者只能在前端收费模式下转换资金。
(3)基金转换费用和转换份额的计算
(1)基金转换费包括两部分: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股认购的补偿费。
基金转换认购费根据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认购率之差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转换认购补率=最大[(转入资金认购率-转出资金认购率),0],即当转入资金认购率高于转出资金认购率时,资金转换认购补率为转入资金与转出资金认购率之差;如果转入资金认购率不高于(含等于或低于)转出资金认购率,则基金转换认购溢价为零。
(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在新收费方式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家媒体上公告。
(3)资金折算的计算公式
①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中海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 c/(1+g)+f
转移补偿费= [b× c/(1+g)] × g。
转入份额=转入净额/申请转换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额
式中:乙为转让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g是基金转换认购补充率
f是账户当前累计的未支付收入,按照从货币市场基金转移的基金份额的比例结转
注:转让股份的计算结果应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的部分应予以报废,报废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应计入基金财产。
②除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外,中海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为中海其他任意基金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 × c × (1-d)/(1+g)
转移资金赎回费= b × c × d
转移补偿费=[b×c×1-d)/(1+g)]×g。
转入份额=转入净额/申请转换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额
式中:乙为转让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是转移资金的赎回率
g是基金转换认购补充率
注:转让股份的计算结果应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的部分应予以报废,报废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应计入基金财产。
(4)资金转换登记
投资者在T日成功申请基金转换后,登记机构将在T+1个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让基金份额和增加转让基金份额的权利登记手续。正常情况下,投资者有权在t+2个工作日内赎回转让的基金份额。
(五)暂停资金转换及其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一)不可抗力导致基金不能正常运作;
(二)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异常关闭,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的净资产值;
(三)因市场波动或其他原因导致持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基金份额转让申请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者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家媒体上发布停牌公告。重开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家媒体上发布重开基金转换的公告。
(6)声明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转换程序及相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家媒体上公告。
V.新销售组织的基本信息和业务联系信息如下: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楼1108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站:www.fundzone
投资者如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情,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或致电我们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或访问我们的网站(www.zhfund)查询。
特此宣布。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
标题: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