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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详见2016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批准书》(以下简称《批复》),根据《批复》的要求,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6年2月23日)实施发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自收到回复之日起,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在积极推动实施。

2016年6月12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申检字第16005号)。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工业证券案件进行调查,导致该公司的发行工作暂停;2016年7月27日,工业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发[2016]91号),中国证监会予以警告,没收其保荐业务收入和承销股票的非法收入,并处以罚款。随后,兴业证券在会议上积极申请恢复项目审计。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由于发行期限临近,预计公司不会在发行有效期内完成发行。2016年8月17日,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退回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并申请重新审批。目前,尚不确定中国证监会是否同意更新批准文件。公司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与证监会沟通,争取尽快完成后续发行工作。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

8月17日,16日

标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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