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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拟处置以下项目的债权。债权的交易对象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当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但相关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估价师等中介机构,或者上述相关人员涉及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坏账转移的资产公司员工、国有企业债务人或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近亲属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告和接受协商或异议的有效期为30天。如果您对此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联系北京分行。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10-59025070
电子邮箱: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世贸中心E座18楼
拒绝、阻挠或反对的举报电话:010-59025064
用于报告拒绝、阻止咨询或异议的电子邮件:王超@信达
特别说明: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该债权详情请见我公司网站www.cinda。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6年9月14日
编号借款人名称资产所在地截至2016年8月31日的全部债权流动资产担保人名称或抵押
状态
1、北京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24,710.63开业抵押:债务人以其在北京市房山区斗店镇“世界名园”一期甲、乙区的部分住宅、商业、车库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面积为22,518.16平方米。
保证:债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杨秀芳及其配偶马志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的母公司北京汇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标题:资产处置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