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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10月31日,
农地制度的重大改革: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中央深化改革小组审议通过两个月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30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继家庭承包制之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三权分立的最大突破是盘活土地经营权,保护农民的相应权益,同时盘活土地资源要素市场,这有利于培育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实体。
最大的突破:释放土地经营权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深入,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出现了大量新的经营实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意见》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和转让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努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
李国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意见》赋予了企业更安全的土地经营权,这是完善农村基本管理制度的关键。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企业主体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现在,将农村土地经营权分离,将经营主体的经营权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有利于保护新的经营主体的权益。李国祥说。
《意见》还提到,应加强对土地经营权的保护,引导土地经营权流向农业专家和新的商业实体。支持新的经营主体改善土壤肥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依法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鼓励利用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托管、种植业,探索更有效的方式释放土地经营权。
李国祥认为,放开土地经营权更有利于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此外,经营权独立后,农民可以安全、大胆地进入城市,这也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31日上海证券报要闻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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