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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10月11日,
七条途径推动企业降低杠杆率,并启动面向市场的债转股
企业的高杠杆率及其潜在的隐患亟待解决。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文件,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举措。这种顶层设计的引入为逐步解决企业杠杆降低问题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
针对市场关注,国务院组织召开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五个部委负责人的新闻发布会。根据《意见》,杠杆率的降低将遵循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强调政府不应承担底层责任,而应履行国有企业投资者的责任。同时,《意见》明确了降低杠杆的七种方式,包括企业并购、发展股权融资和目前最受关注的市场化债转股。
促进企业降低杠杆的七种方式
近年来,中国企业杠杆率高,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在国务院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国际经济环境日趋复杂、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的背景下,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加剧,导致债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存在潜在风险沿债务链、担保链和产业链扩散。
因此,去杠杆化被列为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降低企业杠杆率是其主要内容。连说,今年以来,有关部门进行了相关政策研究和文件起草。
最终发布的《意见》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导向,通过推进并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我约束、盘活现有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发展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依法破产和发展股权融资等方式,积极稳妥地降低企业杠杆率。
具体到并购,《意见》支持通过并购培育优质企业,鼓励企业跨地区并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向民间资本开放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推进重点行业并购,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并购力度,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加大产业集中度低、同质化竞争突出行业的联合重组力度。
盘活企业现有资产的途径包括清理企业现有资产、盘活闲置资产、加强现有资产整合、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通过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支持房地产企业向轻资产经营模式转型。
依法破产推进的工作包括建立和完善依法破产的制度和机制,完善企业破产的支持体系,明确对僵尸企业要按照司法程序进行清算,支持债权人和企业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股权融资的发展主要包括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研究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向创业板转让的相关制度,规范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主板,加强发行、退市、交易等基础制度建设,创新金融资金使用方式, 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导向作用,探索利用股票-债券组合、投贷联动和夹层融资工具。 此外,鼓励保险基金、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基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权投资,有序引导储蓄向股权投资转化,积极有效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和外国风险投资基金。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自律主要是明确企业降低杠杆的主要责任,强化国有企业降低杠杆的考核机制;多途径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包括促进企业进行债务清算和债务整合,通过加快企业信用债券产品创新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成立金融公司来降低融资成本。
在降低杠杆率的七种方法中,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是最受关注的。《意见》明确禁止将僵尸企业、不值得信赖的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的对象,鼓励发展前景好但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进行市场化债转股。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11日上海证券报要闻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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