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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微观评估

童童

根据教育部网站,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布局调整的规范工作,坚决制止盲目和强行撤并,严格执行撤并条件,优先保障学生就近入学的需要,切实办好必要的农村小型学校。

撤点并校必须以践行教育公平为前提

《通知》提出了高度重视、严格规范并购退出条件、规范并购退出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等四项要求。例如,强调要统筹考虑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和交通条件、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成长规律和家长意见;严格合并条件,优先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切实办好必要的小型农村学校(含教学点)。又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兼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布和报批程序;因学校合并不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撤点并校必须以践行教育公平为前提

应该说,这些要求应该是在撤出和合并开始时应该遵守的基本要求。毕竟,退出和整合并不新鲜,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就存在了。然而,教育部发布了一份文件,该文件源于云南保山于2016年8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在没有制定可行方案的情况下,撤销了一所中学,这导致了大规模集体请愿。

撤点并校必须以践行教育公平为前提

所谓的“合并学校”是指大量农村中小学被取消,学生集中在少数城市学校。它自20世纪90年代就已存在,并于2001年正式启动,是我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一次教育改革。据统计,1997年至2010年的14年间,全国小学数量减少了371,470所,其中农村小学302,099所,占全国小学总数减少的81.3%。

撤点并校必须以践行教育公平为前提

不难想象,如此大规模的改革必然会产生广泛的影响,这关系到千千成千上万的农村家庭。合并学校的初衷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撤掉教师不愿意去的学校,集中力量办好县乡两级学校,从而提高所有学校的办学质量。然而,在政策实践中,一个基本前提被忽视了,那就是保证教育的公平性,这体现在如何保证学生就近入学。

撤点并校必须以践行教育公平为前提

众所周知,这是近年来城市中小学教育改革的核心要求之一。目的是让学生尽可能方便地进入学校,避免长途旅行。事实上,早在实施退点并校政策时,就近入学也是核心要求。

撤点并校必须以践行教育公平为前提

2001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因地制宜。按照就近进小学、相对集中初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合并,必要的教学点仍要留在交通不便的地区,防止学生因布局调整而辍学。

撤点并校必须以践行教育公平为前提

然而,在地方实践过程中,针对“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许多地方的教育部门侧重于“拆点并校”,而往往忽略了“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近年来,虽然有一些来自公众舆论的批评,但其根源在于未能落实学生就近入学和退学之间的平行关系。

撤点并校必须以践行教育公平为前提

笔者认为,有必要重申撤点并校的必要性,即由于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的实施,人口有所减少,上世纪80年代普遍遵循的“村村通小学,乡镇通初中”的原则已不再适用于当前的农村形势。然而,通过撤点并校可以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教学质量,但需要强调的是,政策的初衷必须同时实施,以避免政策的缺失。从这个角度来看,教育部发布了一份文件,重申了撤回分数和合并学校的四项要求,这是及时的。

标题:撤点并校必须以践行教育公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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