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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晚,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根据意见,武汉市户籍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而武汉市非户籍要求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的社保或个人收入证明,逾期缴纳不予认可。
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政策升级的实施范围仍针对主要城区(包括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景区等)。),偏远的市区不在限购范围内。
二是强化住房购买限制和贷款限制措施
在主城区,如果你用商业贷款买房,本市户籍的首付比例为30%,144平方米以下的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为50%,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70%,禁止购买三套。外国户籍需要连续缴纳两年的社会保障或纳税证明(已缴纳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不予承认),您可以在主城区购买首付30%的商品房。
第三,防止土地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住房项目的土地招标,以确保不低于60%的土地转让初始价格的比例,严格控制高地价,高地价项目的出现。
四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管理
对于不接受价格指导的开发商,暂停发放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房屋项目,预售期间不得调整销售价格。
第五,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对所有在建和待售的商品房项目进行拉网查处,对囤积居奇、囤积居奇、哄抬房价、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标题:武汉主城区限购政策升级:本市户籍禁买第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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