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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武汉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规定,武汉市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如未在本市登记,需在本市连续两年缴纳社保或个人收入证明,逾期缴纳不予认可。
本次政策升级的实施范围仍针对主要城区(包括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景区等)。),而远城区不在限购范围内。
在主城区,如果你用商业贷款买房,本市户籍的首付比例为30%,144平方米以下的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为50%,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70%,禁止购买三套。外国户籍需要连续缴纳两年的社会保障或纳税证明(已缴纳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不予承认),您可以在主城区购买首付30%的商品房。
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标题:武汉深夜升级限购:本地人禁买第三套房 外地人需缴满两年社保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1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