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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于2017年12月8日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减轻参保职工大病经济负担,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合肥市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为80%。
新华社记者姜刚
合肥(cnfin . com/新华网)记者8日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减轻参保职工大病经济负担,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从2017年1月1日起,合肥市将开展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为80%。
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的参保人员。投保员工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待遇后,按50%-80%的比例分两次报销。
支付比例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合肥市提出,对于超过大病保险2万元免赔额标准的部分:符合规定的药费由大病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按照三个目录(指药品目录、医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规定,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50%-80%的比例支付。具体分期付款比例(个人在支付范围内支付2万元以上)为:0-2万元(含)报销50%,2-10万元(含)报销60%,10-20万元(含)报销70%,20万元以上报销80%。
此外,合肥市还规定参保人员应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就医,并正常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救助待遇。符合条件的药品和三大目录中费用超过2万元的药品将自动转入大病结算系统,直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网上结算。(结束)
标题:安徽合肥城镇职工明年起可享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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