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61字,读完约3分钟

原标题:“赤峰私立小学关闭218名学生辍学”跟踪

嵩山区教育局:督促学校拿出解决方案

17日,本刊以“赤峰市一所私立小学218名学生辍学”为题,报道了赤峰市松山区木兰小学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突然停办,导致218名学生辍学。昨日,记者获悉,100多名家长来到赤峰信访中心,松山区教育局相关人员表示,学校违规停课,将督促学校恢复办学,并责令学校进行解释和协调,妥善安置学生。

赤峰私立小学218名“辍学”学生追踪调查

17日上午8点,记者从现场采访中了解到,该校学生面广,许多来自赤峰各县区的家长,如翁牛特旗、宁城县、克什克腾旗等,一大早就赶到信访中心上访。在招生时,学校向家长承诺,当他们的孩子小学毕业时,只要他们的成绩符合要求,他们可以选择松山区的任何一所初中。许多父母都是为这种情况而来的。一位家长表示,松山区木兰小学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其硬件条件和师资得到了家长的认可,提供住宿给一些县的学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赤峰私立小学218名“辍学”学生追踪调查

据了解,松山区木兰小学今年7月招收了30名新生,其他小学的招生工作已经完成,这使得新入学的学生面临辍学问题。此外,有218名学生在校,共有248名学生面临无法上学的问题。

赤峰私立小学218名“辍学”学生追踪调查

在赤峰市的涉法信访中心,面对近百名家长的询问,松山区教育局监察室主任姚振国和基础教育处处长王贵香解释如下:2012年,松山区教育局曾针对市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此后,松山区教育局从未单独要求木兰小学存在需要加强的安全隐患,也没有收到木兰小学关于停办学校的书面材料。因此,停课事件是不负责任和非法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木兰小学未经审批机关批准,未被吊销办学许可证,也未因资不抵债而无法继续办学,符合继续办学条件;根据第八章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木兰小学终止自己的学校,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审批机关将收回办学许可证并销毁印章,并取消注册;根据第八章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木兰小学终止办学,应退还受教育者的学费、杂费及其他费用;支付教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偿还其他债务;根据第九章第六十二条第八款,木兰小学恶意停课的,由审批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赤峰私立小学218名“辍学”学生追踪调查

鉴于上述情况,松山区人民政府和松山区教育局表示,木兰小学应恢复办学,并主动给家长一个合理的答复,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学生。

在现场,许多家长担心学生的档案会被转移回原来的地方,即使五年级和六年级的学生分散到其他学校,接触新环境也会产生心理影响。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200多名学生的未来。(记者肖伟卢重阳)

赤峰私立小学218名“辍学”学生追踪调查

欢迎关注:赤峰新闻网官方平台——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或搜索赤峰新闻网(或直接进入内蒙古日报)关注赤峰新闻网官方网站。请注明转载来源。

标题:赤峰私立小学218名“辍学”学生追踪调查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jy/4720.html